交通肇事罪是刑法的第几章-田晏泽律师|法行宝
2026-04-21 刑事辩护

交通肇事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具体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一、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构成要件

  1.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但也不排除非交通运输人员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构成此罪的情况。

  2. 主观要件: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可能违反规章制度,也可能是故意违规操作,但对其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持过失心态。

  3. 客体要件:交通运输安全,即公共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肇事罪侵犯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4. 客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如超速行驶、超载运输、无证驾驶等,并因此发生了重大事故,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

三、量刑标准

根据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和情节的不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分为三个档次:

  1. 基本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适用于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及以上重伤,且对事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情况。

  2. 加重犯(第一档):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于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情况,如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等。

  3. 加重犯(第二档):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适用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即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四、特殊情形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并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同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 严重超载驾驶的;
  •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五、法律建议

  1.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作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2. 及时报警并救助伤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并救助伤者,避免逃逸行为导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3. 了解法律规定:了解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交通肇事罪的相关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