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十九种有名合同-章芊昊律师|法行宝
2025-05-24 合同纠纷

《民法典》中规定的十九种有名合同具体包括:

  1. 买卖合同: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电人、供水人、供气人、供热人向用电人、用水人、用气人、用热人提供电、水、气、热力,用电人、用水人、用气人、用热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3. 赠与合同: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4. 借款合同: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 保证合同: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6. 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8. 保理合同: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9. 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0. 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1. 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12. 技术合同: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13. 保管合同: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14. 仓储合同: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15. 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相关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16. 行纪合同: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7. 中介合同: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8. 合伙合同: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这些有名合同在《民法典》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各自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质和特点,是经济生活和日常交易中最为常见的合同类型。如果您在具体合同问题上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