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民事裁定书 对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 裁定结果应当怎么写-畅军峰律师|法行宝
2026-06-30 行政纠纷

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的裁定结果应当明确表述为“不予受理”,并需详细载明不予受理的具体理由及法律依据。具体撰写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裁定结果表述:

    • 在裁定书的“本院认为”部分之后,应直接、明确地写出裁定结果,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对原告XXX的起诉,不予受理。”
  2. 不予受理的理由:

    • 理由部分需详细阐述为何该案件不符合受理条件。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原告主体不适格、缺乏明确的被告、诉讼请求不明确或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且无中止中断事由、重复起诉等。
    • 理由的阐述应基于事实和法律,确保逻辑清晰、条理分明,使当事人能够明确理解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
  3. 法律依据的引用:

    • 在裁定结果中,必须明确引用具体的法律条文作为裁定依据。这通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案件受理条件的相关规定。
    • 引用法律条文时,应确保准确无误,避免引用错误或过时的法律条文。
  4. 裁定书的格式与要素:

    • 裁定书应包含标题、案号、当事人基本信息、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本院查明的事实、本院认为的部分(包括理由和法律依据)、裁定结果、审判人员署名及日期等要素。
    • 裁定书的撰写应符合法院文书格式要求,确保规范、整洁、易读。

示例:

XX市XX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XXXX)XX民初XXXX号

原告:XXX,……(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信息)。

被告:XXX,……(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XXX与被告XXX……(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查。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原告XXX的起诉,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XXX

审判员1:XXX

审判员2:XXX

XXXX年XX月XX日

书记员:XXX

在实际撰写裁定书时,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调整上述示例中的相关内容,确保裁定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