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蒋智勇律师|法行宝
2026-06-30 合同纠纷

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主要包括通常理解规则、不利解释规则、非格式条款优先规则以及诚信解释原则。以下是对这些规则的详细解释和示例说明:

  1. 通常理解规则

    • 含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即按照可能订约者的平均、合理的理解为标准进行解释,而不是仅以条款制作人的理解为准。
    • 示例:在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中,格式条款提到“承租人应合理使用房屋”。这里的“合理使用”就应当按照通常理解来解释,即承租人不得进行破坏性使用,也不得超出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如果承租人将房屋用于非法活动或者进行大规模的改造,这就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
  2. 不利解释规则

    • 含义: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这一原则旨在保护相对方的利益,防止格式条款提供方利用条款的模糊性来损害对方的权益。
    • 示例:在一份保险合同中,格式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如果对于“180日”的起算时间存在争议,比如是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还是从被保险人实际患病之日开始计算,此时就应当作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解释,即按照通常理解,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3. 非格式条款优先规则

    • 含义: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非格式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特别约定的条款,它更能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 示例:在一份购房合同中,既有开发商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约定了房屋的交付标准;同时,双方又通过补充协议(非格式条款)对房屋的装修标准进行了更具体的约定,且与格式条款中的部分内容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以补充协议(非格式条款)的内容为准来确定房屋的交付标准。
  4. 诚信解释原则

    • 含义:在解释格式条款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或限制对方的主要权利、加重对方的责任等。这一原则是合同解释和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
    • 注意事项:虽然诚信解释原则在具体的解释规则中可能并未直接提及,但它是贯穿整个合同解释和履行过程的基本原则。任何条款的解释都应符合诚信原则,以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例如,在解释格式条款时,如果发现条款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或不合理之处,就应当依据诚信原则进行修正或解释。

在实际应用中,这些规则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交织、共同作用的。在解释格式条款时,应当综合考虑这些规则,以确保解释的公正、合理和双方权益的平衡。如果你在合同纠纷中遇到了格式条款解释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