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串标罪的认定标准-张锡志律师|法行宝
2026-06-30 刑事辩护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围标串标罪的认定标准”这一问题,我将从法律定义、立案标准、量刑标准以及相关责任等多个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一、法律定义

“围标串标”在法律上主要构成串通投标罪,它指的是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通过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限制竞争等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招标人、投标人以及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相关规定,围标串标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 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需注意,不同来源可能提及不同数额,但此处以更严格的法律规定为准);
  3. 中标项目金额在四百万元以上的(同样,不同来源可能提及不同数额,但此处以更严格的法律规定为准);
  4. 采取威胁、欺骗或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 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殊行业的招标项目。

三、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围标串标罪的量刑标准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1. 自然人犯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单位犯罪:单位犯串通投标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四、特别严重情节的考量

虽然法律暂无明确统一规定“特别严重情节”的具体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围标串标行为造成的损失极其巨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等,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并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五、其他相关责任

除了刑事责任外,围标串标行为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资格处罚:

  1. 行政处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2. 资格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六、建议

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秉持诚信原则参与招投标活动。如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配合调查处理。同时,建议企业在参与招投标前加强内部合规审查和培训力度,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综上所述,围标串标罪的认定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法律定义、立案标准、量刑标准以及相关责任等。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