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在符合法定条件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析:
一、协商一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双方基于合同自由原则达成的合意,只要双方达成共识,即可签订此类合同。例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均希望继续保持劳动关系,且对工作内容、薪酬等条款无异议,那么就可以协商一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法定情形下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以下法定情形下,若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且未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工作满十年:
-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且未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这里的“连续工作满十年”指的是在同一用人单位不间断地工作达到十年,无论期间是否换岗,只要劳动关系持续存在即符合条件。例如,某员工自2010年起在某公司连续工作至2020年,期间虽可能有合同续签,但只要在该公司的工作未中断,即满足此条件。
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
- 在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同样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这里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是以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时间为准。例如,某国有企业在改制时,某员工已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且此时距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则在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当双方再次续订劳动合同时,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通过连续订立短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责任。
三、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虽未明确签订书面合同,但法律上视其为已建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并需及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实际应用指导与注意事项
- 对于劳动者而言: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特别是在长期服务于同一用人单位或面临劳动合同续签时。若符合法定条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遵循法律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体现。同时,用人单位也应注意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及时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避免法律风险。
- 注意事项:在符合法定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此类合同,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计算应严格遵循连续性原则,任何中断都可能影响该条件的成立。
综上所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既体现了双方的自愿原则,也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