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避是指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通过故意制造或改变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行为。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存在法律关系:
- 法律规避的行为必须处于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中。这意味着,该行为必须与某个特定的法律关系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例如,在一份国际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构成了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如果当事人试图通过改变合同签订地等方式来规避法律,就涉及到了法律规避的问题。
主观上意图规避法律:
- 当事人必须有意识、有目的地通过改变连结点等方式来达到规避特定法律的目的。这是法律规避行为的本质特征。例如,在涉外合同纠纷中,一方当事人为了逃避本国关于合同履行地的强制性规定,故意选择在另一个国家设立一个与交易并无实质联系的履行地,这就体现了其主观上规避法律的意图。
使用形式合法但实质规避:
- 法律规避必须通过表面合法的行为方式实现,而不是直接采用违法的方式。这意味着,当事人在形式上遵守了法律程序,但实质上却达到了规避法律的效果。例如,当事人可能通过精心设计的合同条款或交易结构,使得原本应适用的法律被排除,而适用了另一个对其有利的法律。
实施了规避法律的行为:
- 当事人通过人为地制造或改变连结点(如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争议解决地等)来实现法律规避。这些连结点的改变是当事人为了达到规避法律目的而故意为之的。并且,当事人的规避行为必须已经实际发生,并且产生了改变法律适用的结果。如果仅仅是有规避的意图,但没有实际实施或未达到改变法律适用的效果,则不构成法律规避。
规避的对象是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定:
- 法律规避的对象主要是本国或本应适用的外国的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这些规范通常具有强制性和不可违反性,而任意性法律规范则不属于法律规避的范畴。例如,如果当事人试图规避的是关于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就构成了法律规避的对象。
法律规避行为造成了对法律适用的改变:
- 当事人的行为导致原本应适用的法律被排除,而适用了另一个对其有利的法律。这是法律规避行为的最终结果,也是判断其是否成功的关键标准。例如,在一份国际合同中,如果当事人通过改变合同签订地的方式,使得原本应适用的法律被排除,而适用了另一个对其有利的法律,并且这一改变得到了法院的认可,那么这就构成了法律规避的成功。
法律后果与建议:
法律规避行为可能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因此,在实践中,当事人应谨慎考虑并避免实施法律规避行为。如果当事人确实面临需要规避不利法律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即我本人,柴建民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领域),以寻求合法、合规的解决方案。同时,当事人也应了解,法律规避行为一旦被发现,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或不利后果,如合同被认定无效、被追究法律责任等。因此,在涉及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时,当事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