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不能从事哪些副业-张熇律师|法行宝
2026-06-28 公司事务

您好,关于公职人员不能从事的副业,这是一个涉及纪律和法规的重要问题。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等文件,公职人员开展副业确实需要严格遵循一系列规定。以下是一些公职人员需要特别注意避免的副业类型:

  1. “挂证”取酬:

    • 公职人员不得将自己的职称证书挂靠给公司以获取报酬,如会计证、统计证、建造师等。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廉洁纪律,若以挂证取酬名义收受好处费还可能涉嫌受贿。同时,若所挂靠企业出现问题,持证人可能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2. 借“理财”名义违规圈钱:

    • 公职人员可以进行正常的证券投资,但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通过买卖股票、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特别是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等工作中掌握的信息进行股票买卖,是严格禁止的。
  3. 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 公职人员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为销售方和购买方、服务人和服务对象等双方沟通信息、提供便利而收取财物。这种行为容易助长官商不分、与民争利的不良风气,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4. 违规兼职:

    • 公职人员不得未经批准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这包括各种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
  5. 违规经商办企业:

    • 公职人员不得个人独资经商办企业,或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以及私自以承包、租赁等方式经商办企业。同时,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也属于违规行为。
  6. 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 这一类别涵盖了除前述具体违规行为外,公职人员在特定情境下可能进行的各类营利性活动。这些行为是否违规,需由党组织和单位结合具体情况、相关规定以及公职人员的职责权限进行综合判定。

那么,哪些副业是公职人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从事的呢?

  • 如跑滴滴、送外卖等,需利用业余时间且不影响工作,且需提前向单位书面报备并获批准。
  • 通过撰写文章、小说、散文等,向杂志、自媒体平台或出版社投稿获取稿费。
  • 开通个人公众号、头条号等平台,分享职场经验、生活技巧等内容,通过流量分成或广告合作获得收入,但需注意内容不得涉及敏感话题,收入需申报。
  • 若具备维修、设计、编程等技能,可接小型私活,如家电维修、PPT制作等,但需确保服务对象与工作职责无关联。
  • 若有健身教练、教师资格等资质,可兼职健身房教练或开设线上课程,但需避免利用职务资源招生。
  • 利用业余时间参与家庭农场种植或养殖,销售农产品,但需注意与工作职责无关联。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

  • 公职人员从事副业时,必须避免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与职权相关的营利活动。
  • 同时,要确保副业不影响本职工作,避免因疲劳或时间冲突引发纪律问题。

希望这些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公职人员从事副业的相关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