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俩人正在闹离婚 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内打了一场官司 请律师的钱应该怎么-肖中城律师|法行宝
2026-06-28 婚姻家庭

在婚姻存续期间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需结合具体用途判断是否需双方共同承担;若用于个人事务,则可能由个人承担。以下是具体分析:

  1. 若律师费用于夫妻共同事务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或“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若诉讼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处理、子女抚养权争夺等与家庭整体利益相关的事务,律师费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例如:

    • 起诉分割共同房产时产生的律师费;
    • 应对第三方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追偿诉讼时产生的律师费。
  2. 若律师费用于个人事务
    若诉讼仅涉及一方个人权益(如个人侵权赔偿、个人债务纠纷等),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律师费一般由个人承担。例如:

    • 一方因个人商业纠纷被起诉,委托律师应诉产生的费用;
    • 一方起诉他人侵犯其个人名誉权,委托律师产生的费用。
  3. 特殊情形:离婚诉讼中的律师费
    若律师费是因离婚诉讼本身产生(如委托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代理离婚诉讼等),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

    • 观点一:离婚诉讼是夫妻关系解除的直接原因,律师费属于“为解除婚姻关系产生的合理支出”,通常由主张离婚的一方自行承担;
    • 观点二:若离婚诉讼涉及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复杂问题,且律师费明显超出个人负担能力,法院可能酌情判决双方分担(但需提供费用合理性证明,如发票、合同等)。

建议:

  • 保留律师费支付凭证(如发票、转账记录)及委托合同,明确费用用途;
  • 若主张对方分担,需证明费用与共同事务的关联性;
  • 离婚协议中可明确约定律师费分担方式,避免后续纠纷。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如诉讼类型、费用金额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