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是否需卫健委审批-刘桂律师|法行宝
2026-06-27 医疗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是否需卫健委审批”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并不需要卫健委的审批。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非法行医罪的构成与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相关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其立案标准主要依据非法行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对公共卫生秩序的破坏程度以及对患者身体健康造成的实际损害等因素来确定。

具体来说,立案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1. 情节严重类:

    • 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 造成甲类传染病(如鼠疫、霍乱)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
    • 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 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
  2.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类:

    • 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 造成就诊人死亡。

这些立案标准的确定,是基于非法行医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其对公共卫生秩序和患者身体健康的潜在威胁。而卫健委作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监管医疗服务市场,确保医疗服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但并不直接参与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的制定和审批。

因此,当公安机关在调查非法行医案件时,会根据上述立案标准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并决定是否立案追诉。这一过程并不需要卫健委的审批或参与。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非法行医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卫生秩序和患者身体健康,我们应该坚决抵制并举报此类行为。如果您在寻求医疗服务时遇到非法行医的情况,或者发现有人非法行医,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以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保护自身及他人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