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要取消对某某人的成员身份和土地承包权 按法律规定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丁福海律师|法行宝
2026-06-27 房产纠纷

村委会无权单方面取消成员身份及土地承包权,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并经司法审查确认。具体程序如下:

一、关于成员身份取消的程序

  1. 法定事由审查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村委会仅能依据法律、法规及省级政府规定处理成员资格问题。常见合法事由包括:
    • 户籍迁出且未履行集体义务(如未缴纳公益金)
    • 死亡且无合法继承人
    • 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通过婚姻迁入新集体)
    •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部分地区规定)

若村委会以”违反村规民约”为由取消资格,需注意:村规民约不得与法律冲突,且需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备案。

  1. 民主议定程序

    • 必须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 到会人数需达应到人数2/3以上
    • 取消决定需经到会人员2/3以上同意
    • 会议记录需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2. 行政确认与救济

    • 当事人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乡镇政府行政复议
    • 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但法院可依申请裁定暂停

二、关于土地承包权取消的程序

  1. 法定收回情形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仅在以下情况可收回承包地:

    • 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
    • 承包方自愿交回
    • 承包方死亡且无继承人
    • 承包方严重违反土地用途管制(如建房、挖塘)
  2. 法定程序要求

    • 需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承包方
    • 收回决定需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
    • 需报乡镇政府批准
    • 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补偿(如地上附着物补偿)
  3. 争议解决途径

    • 当事人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效2年)
    •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30日内向法院起诉
    • 法院审理时需审查:
      • 收回决定是否符合法定情形
      • 程序是否合法
      • 补偿是否合理

三、特别提醒

  1. 程序合法性审查
    村委会任何取消决定都必须同时满足:

    • 实体合法(符合法定事由)
    • 程序合法(民主议定+行政确认)
    • 证据充分(需留存相关证明材料)
  2. 证据保留建议
    当事人应重点收集:

    • 户籍证明
    • 土地承包合同
    • 村委会会议记录
    • 政府批复文件
    • 补偿协议(如有)
  3. 时效风险
    行政复议期限60日、行政诉讼期限15日、仲裁时效2年,均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建议及时行使权利。

建议:若遇到此类情况,可先要求村委会出具书面决定并说明法律依据,同时向乡镇政府申请信息公开查询相关审批文件。如程序存在瑕疵,可依法主张撤销决定。具体操作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您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提供针对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