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加班费的计算办法主要依据加班类型和劳动者工资基数确定,具体如下:
工作日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延长工作时间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加班费。
计算公式:
月加班费 = 月工资基数 ÷ 21.75天 ÷ 8小时 × 加班小时数 × 150%
(21.75天为月计薪天数,8小时为标准工作日工时)
休息日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周末(周六、周日)工作且未安排补休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费。
计算公式:
月加班费 = 月工资基数 ÷ 21.75天 ÷ 8小时 × 加班小时数 × 200%
(若已安排补休,则无需支付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如春节、国庆等)工作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加班费,且不得以补休替代。
计算公式:
月加班费 = 月工资基数 ÷ 21.75天 ÷ 8小时 × 加班小时数 × 300%
关键说明: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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