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骑电动车撞人且对方承担次责的情况下,赔偿需根据双方责任比例,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划分承担,具体如下:
责任划分与赔偿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交通事故赔偿以“过错比例”为核心。若您主责、对方次责(通常按7:3或8:2划分,具体以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则赔偿需按此比例分担。例如,对方医疗费、误工费等总损失为10万元,若您主责70%,则您需承担7万元,对方自担3万元。
赔偿项目与计算方式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实际支出,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需提供收入证明)。若对方构成伤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等。所有费用先由您的电动车交强险(若投保)在限额内赔付(医疗费限额1.8万元,死亡伤残限额18万元),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
特殊情形处理
建议:立即联系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责任比例;保留所有医疗票据、收入证明等证据;若对方索赔金额过高或存在争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