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拿着别人内部教材去复印,通常属于违法行为,可能涉及侵犯著作权和侵犯商业秘密两种情形,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若内部教材受著作权法保护
- 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复制权等权利。内部教材如果是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畴,那么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印其教材,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
- 法律责任:侵权人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一般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此外,若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内部教材属于商业秘密
- 构成侵权:如果该内部教材包含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那么它属于商业秘密。未经权利人许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擅自复印内部教材可能属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者披露、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 法律责任:侵权人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殊情况:如果复印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例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且不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不过,这种合理使用的范围非常有限,内部教材通常难以满足合理使用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