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了 可以协商减免滞纳金吗-张湛秋律师|法行宝
2026-06-25 合同纠纷

被执行后,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减免滞纳金,但能否成功取决于多种因素。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1. 协商的法律依据与可行性
    滞纳金本质属于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其减免需双方自愿达成合意。根据《民法典》第585条,当事人可就违约金(包括滞纳金)数额进行协商调整。若被执行人能证明原滞纳金标准过高(如超过实际损失的30%),或因客观原因(如重大疾病、突发意外)导致履行困难,法院在执行阶段也可能根据公平原则酌情调整。但需注意:协商减免需对方同意,法院不会主动介入调整。

  2. 协商的关键策略

    • 主动沟通:建议被执行人第一时间联系申请执行人(如债权人、法院执行局),说明当前经济状况及还款计划,提出减免滞纳金的请求。
    • 提供证明材料:如失业证明、医疗诊断书、贫困证明等,证明自身确无能力全额支付滞纳金,增加对方让步的可能性。
    • 提出替代方案:例如延长还款期限、分期支付本金+部分滞纳金,或以物抵债等,降低对方损失预期。
  3. 协商不成的应对方式
    若对方拒绝减免,被执行人仍需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包括滞纳金)。但可尝试通过以下途径缓解压力:

    • 申请执行和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7条,双方可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可中止执行。若和解协议涉及滞纳金减免,需经法院确认才具有强制执行力。
    • 提出执行异议:若认为滞纳金计算错误(如复利计息、超出法定利率上限),可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要求重新核算。
    • 申请司法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被执行人(如低保户、残疾人),可向法院申请减免部分执行费用,但滞纳金本身不在救助范围内。

温馨提示:协商减免滞纳金需以诚信为基础,切勿虚构事实或逃避执行,否则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若对具体操作流程或证据准备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你的案件细节提供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