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到二审间滞纳金可以减免吗-畅治辉律师|法行宝
2025-12-03 行政纠纷

一审到二审期间滞纳金是否可以减免,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分情况说明:

  1. 若滞纳金条款本身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若滞纳金条款系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订立,当事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撤销后该条款自始无效,无需支付滞纳金。例如,合同中约定的滞纳金比例远超实际损失(如日千分之一),可能被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法院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调整至合理范围(通常不超过LPR的四倍)。

  2. 若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导致债务人无法按时履行义务的,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需注意:

    • 债务人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
    • 若债务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免除责任。
      例如,债务人因疫情被封控导致无法转账,若能提供社区证明,可能被认定符合减免条件。
  3. 若双方达成和解或债务人部分履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二审期间双方可自行和解,法院可依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若和解协议中明确减免滞纳金,法院将予以确认。此外,若债务人已履行部分义务(如支付部分本金),债权人可能自愿放弃剩余滞纳金,但需以书面形式固定。

  4. 若法院认定滞纳金性质为违约金且过高
    司法实践中,滞纳金常被认定为违约金性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法院可依职权或当事人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若一审未调整而二审中债务人提出抗辩,法院可能结合合同履行情况、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因素,将滞纳金调减至合理范围。

实务建议:

  • 债务人应在二审答辩中明确提出滞纳金减免请求,并附证据(如不可抗力证明、和解协议、损失计算依据等);
  • 债权人若同意减免,建议签署书面协议并明确放弃范围,避免后续争议;
  • 双方均可委托律师介入,通过专业谈判或诉讼策略争取有利结果。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案情提供针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