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了借款一直说还就还了一点点能不能算诈骗-赵雪芹律师|法行宝
2026-06-24 刑事辩护

结论:是否构成诈骗不能仅凭“骗了借款一直说还就还了一点点”这一行为直接判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来分析。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阐述:

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角度分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

  1. 主观方面: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借款人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归还全部借款,而是想通过欺骗手段占有借款人的财物,那么就可能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例如,借款人虚构借款用途,将借款用于挥霍、赌博等无法偿还的活动,且在借款时就没有还款的打算,这种情况下主观上非法占有的目的就比较明显。但如果借款人一开始是打算还款的,只是后来因为经营不善、突发意外等情况导致无力偿还全部借款,那么一般就不认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 客观方面: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并且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通过虚构自己的还款能力、提供虚假的担保等方式,使出借人基于错误的认识而将钱借出,这就属于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同时,诈骗罪要求骗取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如果借款金额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不构成诈骗罪,但可能涉及其他民事纠纷或违法行为。

从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角度分析

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还款的情况较为常见,这并不一定就构成诈骗罪,很多时候可能只是民事上的借贷纠纷。如果借款人存在还款意愿,只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全部偿还,出借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借款人还款,并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等。例如,借款人因为生意失败,资金周转困难,但一直在积极努力还款,只是每次还款金额较少,这种情况下就不宜认定为诈骗罪,而应按照民事纠纷处理。

法律建议

  1. 出借人角度:如果你作为出借人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借款事实和借款人的还款情况。然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如果认为借款人可能构成诈骗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只是民事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 借款人角度:如果你作为借款人,确实因为客观原因无法按时足额还款,要及时与出借人沟通,说明情况,争取出借人的理解和宽限。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筹集资金还款,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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