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合同中,若阳台未封闭,建议明确写入合同条款以避免后续纠纷,具体可参考以下写法及注意事项:
明确阳台状态及责任归属
在合同中描述阳台现状(如“阳台为开放式,未安装封闭设施”),并约定双方责任。例如:
“出租方保证阳台现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造阳台结构或封闭阳台,否则需承担修复费用及违约责任。”
若阳台存在安全隐患(如护栏松动),需要求出租方提前修复并书面确认。
约定维修义务
明确阳台日常维护责任(如清洁、排水管疏通)由承租方承担,但结构性损坏(如护栏锈蚀断裂)由出租方负责维修。可补充条款:
“因阳台未封闭导致的雨水渗漏、物品坠落等风险,由承租方采取合理防范措施(如安装防雨帘、固定物品);若因出租方提供的阳台设施老化导致事故,出租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费用分摊规则
若承租方希望后续封闭阳台,需提前约定审批流程及费用承担。例如:
“承租方如需封闭阳台,须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并自行承担设计、施工及政府审批费用。施工需符合物业规定及建筑安全标准,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
安全使用条款
针对开放式阳台的特殊风险,增加安全提示义务:
“承租方不得在阳台堆放超过设计荷载的物品,不得攀爬护栏或进行危险行为。因承租方过失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合同示例条款
第四条 阳台使用特别约定
1. 该房屋阳台为开放式结构,未安装封闭设施,现状已由双方确认(附照片)。
2. 承租方承诺按照物业规定及安全规范使用阳台,不得擅自改造或封闭,否则视为违约。
3. 出租方负责阳台护栏、排水管等基础设施的维修,承租方负责日常清洁及小修小补。
4. 因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导致阳台物品损坏,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承租方需及时清理障碍物。
关键提醒:
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补充或对条款设计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