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罪名全名-黄登宽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刑事辩护

掩饰隐瞒罪名的全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下是对该罪名的详细解释:

  1. 罪名定义: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2. 构成要件:

    • 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这里的“明知”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此罪的主观要件。
    • 客观方面:表现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这些行为都是为了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或者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得以“洗白”,从而融入社会正常经济活动。
  3. 法律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指的是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数额巨大,或者多次掩饰、隐瞒,或者掩饰、隐瞒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对犯罪的查处等情形。
  4. 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 在实践中,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时,需要严格把握“明知”的要件。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所掩饰、隐瞒的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或者没有合理的理由知道,那么就不构成此罪。
    • 此外,对于掩饰、隐瞒行为的认定也需要谨慎。不是所有的掩饰、隐瞒行为都构成犯罪,只有那些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行为才会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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