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全名-李亚辉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刑事辩护

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的全名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罪名,旨在打击对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进行掩饰、隐瞒的行为。以下是对该罪名的详细解释:

一、法律依据与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包括:

  1.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例如,交易物品来源可疑、价格与市场相差悬殊、交易方式隐秘等,都可视为“应当知道”。

  2. 客观方面:表现为多种具体的掩饰、隐瞒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这些行为方式涵盖了从提供藏匿场所到协助资金转移等多个方面。

  3. 犯罪主体:此罪适用于一般主体,即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自然人需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单位犯此罪时,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4. 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掩饰、隐瞒行为会干扰司法机关追查、打击犯罪的工作,使犯罪行为难以及时被发现和惩处。

二、法律后果

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1. 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较大、多次实施掩饰隐瞒行为、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等。

三、实际案例与注意事项

  1. 实际案例:

    • 张三盗窃了一批价值5万元的电脑,李四明知这些电脑是张三盗窃所得,仍将其藏在自己仓库中,帮助张三躲避公安机关追查。李四的这种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王五得知朋友赵六贩卖毒品获得了大量现金,为帮助赵六隐瞒这笔毒资的来源,王五通过自己的公司账户进行资金流转,使其看起来像是合法的公司经营收入。王五的行为同样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 注意事项:

    • 在司法实践中,要区分“收购”与“收买”的区别。收买通常指买赃自用,若仅为贪图便宜而购买少量赃物自用,一般不认定为犯罪;但若购买机动车等特定财物,则应认定为收购赃物罪。
    • 对于单位犯罪,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需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四、法律建议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这样的问题,我建议:

  1. 立即停止:立即停止一切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

  2. 积极配合: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相关证据。

  3. 寻求帮助:如有需要,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总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构成威胁。因此,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