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回款后再付款的合同,核心条款应围绕“回款条件成就后支付款项”展开,需明确触发付款的条件、时间、方式及违约责任,以保障双方权益。 以下是具体条款设计及注意事项:
一、核心条款设计
付款条件条款
需明确约定“付款以执行回款到账为前提”,例如:
“甲方应在本合同项下债权通过法院执行程序实际收回款项(以法院执行款到账凭证为准)后【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XX元】。”
关键点:以“法院执行款到账凭证”作为付款触发条件,避免因执行程序延迟或部分回款导致争议。
执行程序参与条款
若乙方需配合执行(如提供财产线索、协助执行等),应明确约定: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X】日内,向甲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相关法律文件,并配合甲方完成执行程序所需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执行延误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目的:防止乙方怠于配合执行,导致甲方无法及时回款。
付款时间与方式条款
需约定具体付款期限及方式,例如:
“甲方应在执行款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款项。乙方应在收款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法有效发票。”
注意:付款期限不宜过长,避免乙方资金占用成本过高;同时明确发票开具义务,避免税务风险。
违约责任条款
需针对双方可能违约的情形设定责任,例如:
合同解除与终止条款
需约定合同解除条件,例如:
“若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且甲方未在【6】个月内恢复执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如有)。”
适用场景:防止执行程序长期无果导致合同僵局。
二、风险防范建议
明确“执行回款”范围
需在合同中定义“执行回款”是否包括部分回款、分期回款或以物抵债等情形。例如:
“本合同所称‘执行回款’包括法院实际划扣的现金、以物抵债的财产变现价值(以评估报告为准)及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款项。”
目的:避免因回款形式争议导致付款条件无法成就。
设置“最低回款保障”条款
若乙方对回款金额有预期,可约定:
“若执行回款金额低于合同价款的【80%】,甲方仍有义务按实际回款金额的【125%】向乙方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
适用场景:平衡乙方风险与收益,避免因回款不足导致合同目的落空。
保留“直接受偿权”
若乙方为债权人,可约定:
“甲方同意乙方直接以债权人身份参与执行分配,执行款优先支付乙方合同价款,剩余部分归甲方所有。”
目的:简化付款流程,避免甲方挪用执行款。
三、合同示例条款
**第四条 付款条件**
4.1 甲方应在本合同项下债权通过法院执行程序实际收回款项(以法院执行款到账凭证为准)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XX元】。
4.2 若执行回款为分期到账,甲方应在每期款项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按比例支付乙方对应价款。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甲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相关法律文件,并配合甲方完成执行程序所需手续。
5.2 因乙方原因导致执行延误或失败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按约定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金额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款项及违约金。
6.2 若乙方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实或拒绝配合执行,导致甲方无法回款或回款延迟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总结:执行回款后再付款的合同需围绕“回款条件成就”设计核心条款,明确付款触发条件、时间、方式及违约责任,同时通过定义回款范围、设置最低保障条款等方式防范风险。若需进一步优化合同或解决具体争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