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还能被羁押吗-刘亘煜律师|法行宝
2026-06-21 刑事辩护

对于患病是否还能被羁押的问题,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是否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生活能否自理以及羁押对社会是否具有危险性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通常可以羁押的情况

  1. 一般性疾病:若所患疾病为一般性疾病,如普通感冒、轻度皮肤病等,不影响基本生活自理和羁押场所正常管理秩序,则可以进行羁押。羁押场所通常配备基本医疗设施和医护人员,能对这类疾病进行常规治疗。

  2. 特殊情形下的羁押:

    • 对于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时违反治安管理,应给予处罚,此时可以被羁押。
    •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特定情形下(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可先行拘留,即使犯人有病也不例外。但具体是否羁押仍需根据病情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二、不宜羁押的具体情况

  1. 严重疾病:

    • 患有严重心脏病,如严重的冠心病、心功能不全达到三级以上等,随时有心脏骤停、危及生命的风险,因此不宜羁押。
    • 患有严重传染病,如开放性肺结核且处于传染期、艾滋病伴严重机会性感染等,可能对羁押场所内其他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故不宜羁押。
    • 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严重精神病患者,难以适应羁押环境,且可能因病情发作导致自身或他人受伤,因此也不宜羁押。
  2. 生活不能自理:若因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且羁押不具有必要性或可能导致社会危险性增加,则通常不予羁押。

三、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 看守所收押人犯时,应进行健康检查。
    • 不予收押的情形包括: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 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其中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犯人,若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则可以不予羁押。
    • 第七十四条:规定了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同样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的犯人。
    • 第九十一条: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怀孕、哺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

四、处理方式

对于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 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提出申请,在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后,可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社会上等待案件处理。
  2. 监视居住:符合条件的,也可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的居所或住处接受监督,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

五、总结与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患病是否还能被羁押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病情严重程度、是否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生活能否自理以及羁押对社会是否具有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若病情严重或生活不能自理,且羁押不具有必要性或可能导致社会危险性增加,则通常不予羁押,而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替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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