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养老金被划扣没留生活费法院执行局是否违法”以及“被全额划扣后生活费是否要返回来”这两个问题,我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养老金被划扣没留生活费法院执行局是否违法”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2014)执他字第22号〕的规定,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人民法院确实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因此,如果法院执行局在划扣养老金时没有预留必要的生活费用,这一行为是违法的。
接下来,关于“被全额划扣后生活费是否要返回来”的问题。如果法院执行局已经全额划扣了您的养老金,并且没有预留必要的生活费用,您有权向法院提出异议,并要求法院返还被扣划的生活费用部分。法院在收到您的异议后,应当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果法院确认执行行为违法,应当立即纠正,并返还被扣划的生活费用。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您遇到了养老金被全额划扣且未预留生活费用的情况,我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保留好所有与养老金划扣相关的文件、通知和记录,以便在提出异议时提供有力的证据。
向法院提出异议: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执行局提出异议,明确说明养老金被全额划扣且未预留生活费用的情况,并要求法院返还被扣划的生活费用部分。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对法律程序不熟悉或感到困惑,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法院在执行案件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如果您遇到了养老金被全额划扣且未预留生活费用的情况,不要慌张,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