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楼上要在您家改下水管而收取保证金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物业或相关方是否有权收取此类费用,以及收费的法律依据和合理性。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一般情况下,物业或相关方并没有直接收取“保证金”的法定权利,除非双方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您所描述的场景中,楼上要在您家改下水管,这通常属于邻里之间的装修或改造行为,并不直接涉及物业的管理服务范畴,除非该行为对小区的公共设施或环境造成了影响,且物业需要介入管理。
接下来,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条:该条款规定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并遵守其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这里明确的是物业公司的提示权利,并未赋予其收取保证金或押金的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该条款指出物业有告知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的义务,但同样没有提及物业有权强制收取装修保证金。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该办法主要规范了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的行为,以及他们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协议内容。虽然协议中可以包含管理服务费用,但这并不等同于物业可以随意收取保证金。
关于装修垃圾清运费: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装修垃圾的清运确实需要由专业单位处理,并由业主或装修单位承担相关费用。但这与保证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应混为一谈。
针对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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