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遗产继承人的顺序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情形,具体如下:
- 法定继承顺序
-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规则:
-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分配
-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丧失继承权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遗产,但可协商不均等分配(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
- 遗嘱继承优先原则
- 若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产分配按遗嘱执行,不适用法定继承顺序
- 遗嘱可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赠)
- 遗嘱继承需保留必要份额: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需为其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特殊情形说明:
-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孙子女代位继承祖父母遗产)
- 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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