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查勘表 是国有土地上那个法律条款-靳双权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房产纠纷

关于“入户查勘表”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的法律依据,主要涉及以下法律条款: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该条款明确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核心要点:入户查勘表本质上是房屋征收部门履行调查登记义务的载体,需包含房屋权属、面积、用途等关键信息,且调查结果需公开接受监督。
    • 实务意义:若查勘表内容与实际不符(如面积误差、用途认定错误),被征收人可依据此条要求更正或申请行政复议/诉讼。
  2.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原《物权法》第四十二条)
    虽未直接提及“查勘表”,但规定了“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 关联性:查勘表作为确定补偿范围的依据,其真实性、完整性直接影响被征收人能否获得足额补偿。若查勘程序违法(如未入户、未签字确认),可能构成程序违法,导致补偿决定被撤销。
  3. 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的补充规定
    部分地区(如《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会细化查勘流程,例如要求查勘表需由征收部门、被征收人、测绘机构三方签字确认,或明确查勘时限(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完成)。

    • 建议:若涉及具体案件,需结合房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判断查勘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实务风险提示:

  • 若查勘表缺少被征收人签字、未附测绘资质证明,或未公示调查结果,可能被认定为程序违法;
  • 被征收人如对查勘内容有异议,应在补偿决定作出前提出,逾期可能丧失救济权利。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如查勘表内容争议、征收程序问题),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结合条款与案例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