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谅解书需包含以下核心内容,并按照规范格式撰写:
标题与称谓
标题应明确为“谅解书”,称谓需写明出具对象(如“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致相关办案机关”)。
双方身份信息
需列明谅解方(被害人或其家属)与被谅解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全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确保主体明确。
案件基本事实
简要描述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如“XX年XX月XX日,XX驾驶车辆在XX路段因醉酒驾驶被查获”),需与案件材料一致,避免主观评价。
谅解原因与意愿
需明确表达谅解的动机(如“考虑到XX系初犯、认罪态度良好、已积极赔偿损失”等),并声明“自愿对XX的行为予以谅解,不再追究其民事责任(或明确保留部分权利)”。
请求从宽处理的意见
可建议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或适用缓刑,但需注意谅解书本身不直接决定量刑,仅作为量刑参考。
签署与日期
谅解方需签字并按手印,注明签署日期;若为被害人家属代签,需附授权委托书或亲属关系证明。
示例模板:
谅 解 书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本人/本单位(谅解方姓名/名称:XXX,身份证号:XXX,联系方式:XXX)系危险驾驶案(案号:XXX)被害人/家属。现就XX(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姓名)于XX年XX月XX日实施的危险驾驶行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谅解:
1. XX已认识到错误,并书面承诺今后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2. XX已向本人/本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XX元(附收据);
3. 鉴于XX系初犯、认罪悔罪态度诚恳,本人/本单位自愿对其行为予以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宽处理。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谅解方(签字/盖章):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