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否有权开除因犯刑事案件被取保候审的在校生,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其中第三项明确提到:“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虽然该条款直接提及的是治安管理处罚,但若学生涉及刑事案件,且情节严重(如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等),学校通常有权依据此条款或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给予开除处分。
此外,若学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未被判处刑罚(如取保候审期间案件未审结或最终被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等),学校是否开除需结合案件性质、社会影响及学校规定综合判断。
学校规章制度的自主性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学生管理规定,但这些规定不得违反上位法(如《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若学校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学生涉及刑事案件即开除”,且该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则学校可能据此开除学生。
但需注意:若学校规定过于严苛或缺乏合理性(如未区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未考虑案件情节轻重),学生可能通过行政诉讼或申诉途径主张权利,要求撤销开除决定。
取保候审阶段的特殊性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仅表明学生暂时未被羁押,但案件尚未审结,学生是否构成犯罪、是否会被判处刑罚仍不确定。
在此阶段,学校通常不会直接开除学生,而是会等待司法机关的最终判决。若学生最终被认定有罪且情节严重,学校可能依据判决结果开除;若被无罪释放或免予刑事处罚,学校则无权仅因“曾被取保候审”开除学生。
建议: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