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撞人且被认定为次责的情况下,赔偿通常先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保险范围或保险拒赔的部分才由车主自己承担。具体分析如下:
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意味着,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保险公司会首先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车主还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将由商业险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赔偿。
车主自己承担赔偿的情况:
- 超出保险赔偿限额: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超出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 保险拒赔:如果保险公司认为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或者存在免赔事由(如车主故意制造事故、酒驾等),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在这种情况下,车主需要自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未购买足够保险:如果车主没有购买足够的保险来覆盖事故造成的损失,那么超出保险赔偿限额的部分也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次责的具体影响:
- 在事故中,如果车主被认定为次责,那么其承担的赔偿责任比例会相对较低。具体比例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由交警部门或法院进行认定。
- 车主的赔偿责任比例确定后,保险公司将按照该比例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保险公司赔偿后仍有不足,再由车主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