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在村里有宅基地但户口不在村里,是否可以成为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认定原则来综合判断。
首先,从户籍条件来看,通常情况下,拥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户籍是成为其成员的重要标志。但法律也规定,若因某些原因户籍迁出,但曾经具有该户籍,也可能符合成为成员的条件。这意味着,户籍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但它是重要的参考之一。
其次,除了户籍条件外,还需要考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这要求成员需履行集体义务,如参与集体劳动、遵守组织章程等,并享有集体权益,如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如果您虽然户口不在村里,但长期在村里生活、劳动,并履行了相应的集体义务,同时享有集体权益,那么您有可能符合成为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的条件。
再者,生活保障条件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即是否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即使您主要收入来源不是集体土地,如外出务工,但当失去其他生活来源时,仍依赖集体土地等财产保障基本生活,这也符合成为成员的条件。
最后,具体认定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生产生活情况等因素。因此,即使您户口不在村里,但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且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认定程序,您仍有可能成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成员。
综上所述,在村里有宅基地但户口不在村里,并不直接决定您是否可以成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成员。这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认定原则和程序来综合判断。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认定条件和程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