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辞职后个人档案怎么处理,是自己拿着还是存人才市场”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个人档案是严禁个人保管、携带和转递的。档案是反映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重要历史记录材料,对于办理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党政审、养老待遇核准等事项都至关重要。因此,档案的保管和转递必须遵循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性。
针对您辞职后的情况,档案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您档案当前的存放地点以及您未来的就业计划:
如果档案当前存放在就业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 若您计划返回户籍地发展或暂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建议将档案及时转递至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保管。
- 若您已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且新单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如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则应将档案转递至新工作单位。
- 若新单位为非公单位或您选择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则可将档案继续存放在就业地或转递至新就业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如果档案当前存放在户籍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 若您计划继续留在户籍地发展或暂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档案可继续由原机构保管。
- 若您已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且新单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则应将档案转递至新工作单位。
- 若新单位为非公单位或您选择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且您希望将档案存放在就业地,则可将档案转递至新就业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转档手续的办理:
- 转档手续可以在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窗口办理,也可以在线上平台办理。自2021年底起,全国跨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运行平台已上线,支持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已被上传至平台的流动人员在线办理转递接收等高频服务,也可以查询相关存档信息。
特别提醒:
- 档案保管服务是不收取费用的。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 档案内的信息如有变化,如工作变动中形成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材料,应及时移交给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进行更新归档。
综上所述,辞职后个人档案的处理应遵循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性。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就业计划,选择合适的档案存放地点,并及时办理转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