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工程进度款法律依据-李佳丽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合同纠纷

起诉工程进度款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概述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工程进度款是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根据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定期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当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承包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起诉讼,要求发包人支付欠款及可能的违约金或利息。

二、具体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 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这一条款明确了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性质和双方的主要义务,即承包人负责工程建设,发包人负责支付价款,包括工程进度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 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虽然这一条款主要关注的是发包人未提供必要条件时的责任,但由此可以引申出,如果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施工或遭受损失,承包人同样有权要求赔偿,包括通过诉讼方式。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关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一条款为承包人提供了在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包括进度款)时的法律救济途径,即通过诉讼或协商方式实现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

三、诉讼建议

  1. 收集证据:

    • 在提起诉讼前,承包人应收集并整理好与工程进度款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合同、进度款支付申请、已完工程量证明、发票等,以证明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事实。
  2. 发送催告函:

    • 在提起诉讼前,承包人可以先向发包人发送催告函,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欠款。这不仅可以作为后续诉讼的证据,有时也能促使发包人主动履行支付义务。
  3. 提起诉讼:

    • 如果发包人仍未支付欠款,承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可能的违约金或利息。在诉讼过程中,承包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和审理工作,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4. 申请财产保全:

    • 为防止发包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承包人可以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四、注意事项

  • 合同条款: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时间、比例等条款,以避免后续纠纷。
  • 诉讼时效:承包人应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确保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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