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出具完民事调解书之后属于撤诉吗-叶飞龙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行政纠纷

法院出具完民事调解书之后,并不意味着案件自动撤诉。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调解书一旦生效,就对双方当事人产生了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 调解书与判决书在法律效力上是等同的。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调解书与撤诉的区别:

    • 程序终结方式:
      • 调解结案:是通过法院的调解程序,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以调解书的形式确认下来。调解书生效后,诉讼程序即告终结。
      • 撤诉:是原告在诉讼过程中主动撤回起诉的行为。撤诉后,诉讼程序同样终结,但前提是原告自愿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
    • 法律后果:
      • 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否则可能面临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
      • 撤诉:撤诉后,原告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再次起诉,而被告则无需再承担该次诉讼中的任何责任(除非存在恶意诉讼等情形)。
  3. 出具调解书后是否视为撤诉:

    • 不视为撤诉:法院出具调解书后,并不意味着案件自动撤诉。相反,它表明双方已经通过协商解决了纠纷,并达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 后续处理: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是重新起诉或视为撤诉。
  4.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在某些特殊的诉讼程序中,即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了调解书,案件也可能不会以撤诉的方式结案。例如,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可能需要进一步的审查或公示。
    • 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继续审理案件,即使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并出具了调解书,也可能不会允许原告撤诉。这通常发生在调解协议可能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时。

总结与建议:

  • 法院出具调解书后,原告在大多数情况下无需撤诉,因为调解书的生效即标志着原诉讼程序的终结。
  • 当事人应当了解调解书与撤诉的区别,以及调解书生效后的法律后果,以便在实际情况中做出正确的决策。
  • 如果对调解书的内容或执行有疑问,或者遇到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即我本人,叶飞龙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领域),以便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