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老人重病女儿在外地不管是否算违法”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这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慰藉。当父母年老或患病时,子女应当给予必要的照顾和关怀,这是法律规定的责任,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接下来,我们具体分析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女儿在外地,且明知老人重病却故意不履行赡养义务,比如不提供经济支持、不回家探望或照顾、不关心老人的病情等,这种行为可能构成遗弃。遗弃行为在法律上是被明确禁止的,并且如果情节严重,遗弃者可能会丧失继承权等法律权益。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参考,高小某作为家中独子,三十余年对父母未尽任何赡养义务,不仅未给予经济帮助,也没有任何赡养行为,甚至在父母去世后怠于送终。法院最终认定其行为构成遗弃,并判决其丧失继承权。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了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当然,在实际情况中,我们也需要考虑一些特殊因素。比如,女儿可能因为工作、生活等原因确实无法亲自回家照顾老人,但她是否通过其他方式(如提供经济支持、联系医疗机构、安排他人照顾等)履行了赡养义务,这是判断其是否构成遗弃的重要依据。
综上所述,如果女儿在外地且明知老人重病却故意不履行赡养义务,这种行为可能构成遗弃,是违法的。我们建议女儿应该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关心老人的病情和生活状况,提供必要的照顾和支持。如果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无法亲自照顾,也应该通过其他方式履行赡养义务,以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同时,我们也鼓励老人及其亲属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