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养免责协议包括哪三个内容-赵丽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婚姻家庭

康养免责协议通常包括以下三个核心内容:

  1. 免责条款的具体范围
    这是协议的核心部分,需明确界定哪些行为或后果属于免责范围。例如,因参与者自身健康原因(如突发疾病、旧病复发)导致的损害,或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疫情)造成的损失,通常会被列为免责事项。此外,若康养机构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设施符合标准、提示风险),但参与者仍因个人疏忽导致受伤,也可能被纳入免责范围。
    关键点:免责范围需具体、明确,避免使用模糊表述(如“其他情况”),否则可能因条款不清晰而被认定无效。

  2. 双方的权利义务划分
    协议需清晰说明康养机构与参与者的责任边界。例如:

    • 机构义务: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配备专业人员、提前告知风险等;
    • 参与者义务:如实告知健康状况、遵守机构规则、配合管理措施等。
      若一方未履行义务导致损害,另一方可依据协议主张免责或追责。
      关键点:权利义务需对等,避免单方面加重一方责任(如仅规定机构免责而未限制参与者行为),否则可能因显失公平被撤销。
  3. 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条款
    需约定纠纷解决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及管辖法院,并明确协议适用的法律(如中国法律)。此外,可设置“协议变更”条款,规定修改协议需双方书面同意,避免单方面修改引发争议。
    关键点:争议解决条款需符合法律规定(如仲裁需明确仲裁机构),否则可能因约定无效而按法定程序处理。

补充建议:

  • 免责协议需符合《民法典》第496-498条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若机构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可能导致免责条款无效;
  • 涉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时,需额外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专项法律,避免因歧视性条款引发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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