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挂证取酬违反什么规定-孙大庆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医疗纠纷

医生挂证取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刑法》(在特定情形下)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根据《医师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医师“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属于违法行为。挂证行为本质是医师将执业证书出租给非本人执业的机构或个人,使其得以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直接违反该条款禁止性规定。依据《医师法》第五十七条,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面临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2.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且医务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挂证行为导致医疗机构实际执业人员与登记信息不符,属于“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违法行为。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责令停止执业活动。

  3. 可能触犯《刑法》
    若挂证行为导致严重后果(如非法行医造成患者重伤、死亡),或挂证机构涉及诈骗医保资金等犯罪活动,医师可能因“共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若医师明知挂证机构用于骗取医保仍提供证书,可能构成诈骗罪共犯;若非法行医行为符合《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构成要件(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医师也可能被直接追责。

实务建议:医师应严格保管执业证书,拒绝任何形式的挂证邀约;医疗机构需定期核查医务人员资质,确保人证一致。若已涉及挂证行为,建议立即终止合作、主动向卫生行政部门说明情况,以争取从轻处理。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医疗法律合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