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全称-姜凯文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刑事辩护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全称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下是对该罪名的详细解释:

一、法律依据与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此罪名旨在保护司法机关对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追缴、返还、没收活动,以及维护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

二、构成要件

  1. 犯罪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社会管理秩序。掩饰、隐瞒行为会干扰司法机关追查、打击犯罪的工作,使犯罪行为难以及时被发现和惩处。

  2.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这些行为必须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具体来说:

    • “窝藏”指隐藏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 “转移”指改变其存放地点;
    • “收购”指以一定价格购买;
    • “代为销售”指帮助犯罪分子销售;
    • “其他方法”则包括通过金融手段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
  3. 主体: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均可构成本罪。单位犯此罪时,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4. 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只要行为人知道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时,就应当认定其主观上是明知。

三、量刑标准

  1. 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较大、多次实施掩饰隐瞒行为、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等。

四、实例分析

  • 案例一:张三盗窃了一批价值5万元的电脑,李四明知这些电脑是张三盗窃所得,仍将其藏在自己仓库中,帮助张三躲避公安机关追查。李四的这种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案例二:王五得知朋友赵六贩卖毒品获得了大量现金,为帮助赵六隐瞒这笔毒资的来源,王五通过自己的公司账户进行资金流转,使其看起来像是合法的公司经营收入。王五的行为同样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五、法律建议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建议立即停止一切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并尽快向我咨询,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作为专业律师,我将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