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会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被电瓶车撞了能否走医保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事故的责任归属。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交通事故中存在第三方责任人,那么医疗费用应由第三方责任人承担,医保是不能予以报销的。也就是说,如果肇事者明确且愿意承担责任,那么您的医疗费用应由肇事者来支付,而不是通过医保报销。
接下来,针对您提出的两种特殊情况,即肇事者逃逸找不到人或者肇事者不赔的情况,医保是有相应规定的。
肇事者逃逸找不到人: 在这种情况下,医保基金可以按规定先行支付您的医疗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这意味着,如果肇事者逃逸无法找到,您可以先通过医保基金支付医疗费用,之后医保基金有权向肇事者追偿。
肇事者不赔: 如果肇事者明确但不愿意承担医疗费用,这同样属于“第三人不支付”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您也可以先通过医保基金支付医疗费用,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后续通过法律途径向肇事者追偿。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