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合同的签署日期怎么写-唐克春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合同纠纷

邮寄合同的签署日期一般应填写实际签署或寄出当日日期,但具体写法需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 双方同步签署时
    若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且双方在同一天签署(如通过传真、扫描件交换签署页),签署日期应统一填写实际签署的同一天。例如:2023年10月15日。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490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同步签署日期能明确合同成立时间。

  2. 异步签署(邮寄签署)时
    若双方分先后签署(如一方先签后寄出,另一方后签),签署日期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 方式一:填写实际签署日
      后签署方在收到合同后,填写自己的实际签署日期。此时合同生效时间以最后签署方的日期为准(即“到达生效”)。
      示例:甲方于10月1日签署并寄出,乙方于10月5日签署,则乙方填写“2023年10月5日”,合同自10月5日生效。
    • 方式二:统一填写约定日
      若合同明确约定“签署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日为准”或“双方同意以XX日为签署日”,则按约定填写。
      示例:合同约定“本合同签署日期为2023年10月1日”,即使乙方实际签署日为10月5日,仍填写约定日(需双方同意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风险提示:若未明确约定,异步签署可能导致合同生效时间争议。建议通过补充协议或邮件确认最后签署方日期,避免纠纷。

操作建议:

  • 在合同中增加条款明确签署日期的填写规则,例如:“本合同签署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并寄出之日为准”。
  • 邮寄签署时,保留寄出凭证(如快递单号)和签署页复印件,证明签署时间顺序。
  • 若涉及重要交易(如买卖、租赁),可要求对方在签署后回传扫描件,并注明“确认签署日期为XX日”。

如有其他合同签署或邮寄流程中的疑问,欢迎继续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