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包括调解书吗-畅治辉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行政纠纷

裁判文书确实包括调解书。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释:

一、裁判文书的定义与范围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在诉讼活动中,为行使审判权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司法公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一条,裁判文书的范围明确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等。这些文书都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

二、调解书的性质与特点

  1. 性质: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体现了人民法院在解决纠纷中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界定,也是法院对调解结果予以确认的正式文件。

  2. 特点:

    • 自愿性:调解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这是调解书与判决书、裁定书等裁判文书的重要区别之一。
    • 合法性: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且调解过程必须合法。这确保了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 终局性:一旦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这意味着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裁定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调解书作为裁判文书的一部分的实践意义

  1. 体现审判职能:调解书作为裁判文书的一种,体现了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人民法院不仅行使了审判权,还促进了当事人之间的和解与合作。

  2.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调解书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可以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和冲突,促进双方的和解与谅解,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3. 提高司法效率:调解书还可以提高司法效率。与判决书、裁定书相比,调解书的制作过程相对简单、快捷,可以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四、调解书的具体内容

调解书作为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其内容必须准确、清晰且符合法律规范。一般来说,调解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首部信息:包括标题、案号、诉讼参与人身份信息等。

  2. 案由与诉讼请求:简要概括案件的性质和纠纷的主要内容,以及原告在起诉时向法院提出的具体要求。

  3. 事实与理由:详细阐述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双方争议的焦点,并说明原告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和具体理由。

  4. 协议结果:明确、具体地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包括赔偿金额、履行方式、期限、行为要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多个方面。

  5. 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负担:说明案件受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哪一方承担或如何分担。

  6. 调解书的效力与执行:明确指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 审判人员与书记员信息:列明负责调解的审判员(或合议庭成员)以及记录调解过程的书记员的姓名和职务。

  8. 制作日期与法院印章:注明调解书制作的年月日,并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

综上所述,裁判文书确实包括调解书。调解书作为裁判文书的一种,具有独特的性质和特点,并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果您在调解书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