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鉴定书必须要双方到场才能给吗-董佳丽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交通事故

交通责任鉴定书(通常称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并不依赖于双方当事人的到场。这一结论基于以下几点详细分析:

  1. 法律依据与制作过程: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会依据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以及相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一过程并不强制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
    • 交警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会立即派遣交警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包括现场照片、车辆痕迹、证人证言等在内的直接证据。对于需要进一步检验鉴定的情况,如车辆性能检测、驾驶员酒精含量测试等,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并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 基于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的结果,交警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进行公正、公平的认定,并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
  2. 送达方式与法律效力:

    • 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完成后,交警部门会通过合法方式向相关当事人送达,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以及公告送达等。直接送达时,交警可以分别向各方当事人送达责任认定书,无需双方同时到场。
    • 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效力并不依赖于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到场或签字确认。只要交警部门完成了必要的调查程序,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就可以依法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认定书具有法律效力。
  3.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 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应仔细核对内容。如果认为认定书存在错误或遗漏,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出具认定书的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当事人在事故处理和责任认定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实际操作中的建议:

    • 虽然双方当事人不需要同时到场才能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如果条件允许,双方能够到场并提供相关证据和陈述,将有助于交警部门更准确地了解事故情况,从而作出更加公正的责任认定。
    • 当事人在收到认定书后,如有异议,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提出复核申请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来说,交通责任鉴定书的出具是交警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和证据进行的行政行为,其公正性和合法性不受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场的影响。双方当事人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收到认定书后如有异议,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提出。如果你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