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可以推翻吗-史亮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合同纠纷

调解书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被推翻的,但需要满足严格的法律条件并经过法定程序。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及通常情况下难以推翻

调解书是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的协议,一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产生拘束力,需按调解书内容履行义务。因此,在通常情况下,调解书是难以被随意推翻的。

二、可以推翻调解书的特殊情形及途径

  1. 存在可撤销事由

    • 具体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调解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调解协议。例如,如果一方在订立调解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如误解协议内容、对方身份等,导致协议显失公平,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协议。
    • 法律后果:撤销后,调解协议自始无效,当事人可重新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2. 违反自愿原则

    • 具体情形:若调解过程中一方受到强迫、威胁等非自愿情况达成调解协议,该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如果一方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为要挟,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就构成了胁迫。
    • 申请途径:当事人可向作出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审查调解书效力。法院经审查,若确实存在违反自愿原则情形,将依法裁定纠正。
  3. 调解协议内容违法

    • 具体情形:若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行政法规或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同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如果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自始无效。
    • 申请途径:与违反自愿原则的情形类似,当事人也可通过向法院提出异议或申请再审等途径寻求救济。
  4.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 具体情形:如果双方恶意串通,通过调解协议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该协议同样无效。例如,双方为了逃避债务而恶意串通达成调解协议,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申请途径:受损害的第三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或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或认定该调解协议无效。

三、推翻调解书的法律程序及注意事项

  1. 收集证据: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当事人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调解协议书、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应能够证明调解协议存在上述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形。
  2. 提交申请:根据不同情形,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撤销或认定协议无效的申请。例如,重大误解、受欺诈、受胁迫、显失公平的撤销权行使期限分别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部分情形为一年内)、一年内、一年内、一年内。
  3. 遵循程序:申请过程需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包括提交申请书、提供证据、参加听证会等。法院或仲裁机构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4. 时效性:注意各情形的撤销权行使期限,逾期可能丧失申请权利。
  5. 法律后果:若调解协议被成功撤销或认定无效,当事人可能需要重新协商解决方案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四、建议

推翻调解书并非易事,需要满足严格的法定条件并经过法院审查确认。因此,在签订和履行调解书时,当事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谨慎行事。如果遇到复杂情况或不确定事项,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