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法在什么管辖上实现突破-郑华律师|法行宝
2026-06-10 行政纠纷

《数据安全法》在管辖上实现了多方面的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属地管辖与长臂管辖的结合:

    • 属地管辖:根据《数据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这体现了传统的属地管辖原则,即一国法律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物和事具有管辖权。
    • 长臂管辖:同时,《数据安全法》也具有一定的长臂管辖特征。例如,对于境外组织、个人在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如果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一规定突破了传统属地管辖的限制,体现了我国在数据安全领域对境外行为的管辖意愿和能力。
  2. 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特殊管辖:

    • 特殊保护:《数据安全法》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了特殊规定,要求其采取更加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 跨境数据传输管理:对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情况,该法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安全评估要求,以确保数据出境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特殊管辖和监管。
  3. 对数据处理者的全面管辖:

    • 数据处理者的义务:《数据安全法》明确了数据处理者的多项义务,包括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等。
    • 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数据安全规定的数据处理者,该法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责令改正、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这些规定体现了我国对数据处理者的全面管辖和监管。
  4. 跨部门协同监管与属地监管的结合:

    • 跨部门协同监管:《数据安全法》规定了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这种跨部门协同监管的模式有助于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数据安全。
    • 属地监管:同时,该法也强调了属地监管的重要性,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做好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这种属地监管与跨部门协同监管的结合,有助于实现数据安全监管的全面覆盖和有效执行。

法律背景与建议:

  • 法律背景: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数据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为了保障数据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我国制定了《数据安全法》。该法在管辖上的突破体现了我国对数据安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应对。
  • 建议: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应当严格遵守《数据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处理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同时,也应当关注数据安全领域的最新动态和法律法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自身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 如果违反《数据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数据处理者可能面临罚款、责令改正、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法律责任。这些后果不仅会对企业的正常运营造成严重影响,还可能对企业的声誉和信誉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企业和个人应当高度重视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数据处理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