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诉讼程序都有哪些内容-黄进国律师|法行宝
2026-06-10 行政纠纷

特别诉讼程序是相对于普通诉讼程序而言的,主要适用于特定类型的案件或特定情形,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督促程序:

    • 定义: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义务的程序。
    • 特点:程序简便快捷,无需开庭审理,债务人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适用范围: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2. 公示催告程序:

    • 定义: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或者申报被驳回的,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 特点:主要解决票据等有价证券丧失后的权利救济问题,通过公示催告的方式,使利害关系人有机会申报权利,避免权利人的损失。
    • 适用范围:适用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如汇票、本票、支票)以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如记名股票、提单等)。
  3. 特别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

    • 定义:小额诉讼程序是简易程序的一种特殊形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且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下的案件。
    • 特点:程序更加简化,一审终审,提高了诉讼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
    • 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简单的民事案件,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等,且标的额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规定。
  4. 执行程序中的特别规定:

    • 定义:在执行程序中,也有一些特别规定,如执行和解、执行担保、先予执行等。
    • 特点:这些特别规定旨在保障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
    • 适用范围:适用于执行程序中的特定情形,如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提供执行担保等。
  5.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 定义: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所适用的程序。
    • 特点:由于涉外民事诉讼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文化、语言等差异,因此需要一些特别规定来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涉外送达、涉外取证、涉外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
    • 适用范围:适用于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案件,如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或者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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