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有哪些-丁勇律师|法行宝
2026-06-04 行政纠纷

可以申请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需同时满足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

  1.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33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可自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这是最常见的类型,例如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小额债务纠纷等经村委会、居委会或专业调解组织调解后形成的协议。

  2. 经行政机关、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
    若调解组织具备合法资质(如市场监管部门下设的消费调解机构、商会调解中心等),且调解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共同申请司法确认。例如,消费者与商家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后达成的赔偿协议。

  3. 经法院委托调解或诉前调解达成的协议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能委托第三方调解组织或本院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当事人可就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此时法院会直接审查并出具确认裁定书。

  4. 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
    包括律师调解工作室、仲裁机构下设的调解中心等,只要调解组织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的“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且调解程序合法,均可申请司法确认。

需注意的实质要件:

  • 自愿性:调解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 合法性: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 可执行性:协议需具有明确的给付内容(如金钱支付、物品交付、行为履行等),便于后续强制执行。

例外情形:
若调解协议涉及以下内容,法院将不予确认:

  1. 确认身份关系(如婚姻、亲子关系);
  2. 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
  3. 调解程序违法(如调解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
  4.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

建议:
若您已达成调解协议,建议优先通过原调解组织协助申请司法确认,以确保程序合规。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提供协议内容及调解背景,我将进一步分析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