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概述:
详细分析:
一、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否还有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是基于血缘关系或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它并不直接因子女是否尽到赡养义务而丧失。然而,在遗产分配时,如果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意味着,虽然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法律上并未直接丧失继承权,但在实际遗产分配时,他们可能会因为未尽义务而少分或不分遗产。
二、事过十多年是否还能追诉
关于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继承权纠纷中,这通常意味着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三年内,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继承人长期不知情、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可能会影响诉讼时效的计算。此外,如果在这三年期间内,继承人曾经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或者存在其他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那么诉讼时效可能会重新计算。
三、具体建议
四、特殊情况说明
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继承人长期不知情、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那么诉讼时效的计算可能会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应该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说明存在特殊情况的理由和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总之,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在法定继承中并不直接丧失继承权,但可能会少分或不分遗产。关于事过十多年是否还能追诉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时效规定。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