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车损8000元且您承担次要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的赔付规则如下:
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全额赔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无论您在事故中承担主责还是次责,保险公司均需在限额内全额赔付对方车损。因此,对方车损中的2000元将由您的交强险直接承担。
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的按责任比例分担
对方车损剩余部分为8000元-2000元=6000元。这部分需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分担:
您的车损赔付规则
若您的车辆也有损坏,对方需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您2000元车损。超出部分按对方责任比例分担(例如对方主责70%,则赔付您剩余车损的70%)。
关键提醒:
如有其他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如是否涉及人伤、商业险条款等),可直接向我补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