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概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现了绿电直连政策从“1.0”到“2.0”的升级迭代。该政策旨在通过多用户绿电直连模式,破解新能源消纳难题,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利用。以下将从市场注册、交易、结算规则的执行,以及政策对发电侧、用电侧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市场注册、交易、结算规则的执行
市场注册
- 主体资格:根据《通知》,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应明确独立的主责单位,该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原则上由电源方与负荷方合资组建,也可以由电源方或负荷方一方单独投资组建,园区模式的项目主责单位可由园区管委会或第三方机构(不含运营输电业务的公共电网企业)投资组建。
- 注册方式:并网型项目按照《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以新型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市场注册,内部主体也可分别注册。项目原则上应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由项目主责单位统一申报。
交易规则
- 参与方式:初期,项目可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条件成熟时,逐步过渡至“报量报价”参与电力现货市场。项目不得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 内部协调:项目主责单位应组织内部电源和负荷建立相应的调节机制,确保项目与公共电网的交换功率不超过接网容量。同时,鼓励项目主责单位组织内部电源与负荷在协议约定的基础上,根据内部主体的调节能力及约定的补偿标准,优化内部运行方式,促进源荷协同运行。
结算规则
- 计量管理:并网型项目以项目与公共电网接入点作为计量、结算参考点,作为整体与公共电网进行电费结算。禁止绕越各电能计量装置用电。
- 费用承担:项目应符合《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相关要求,公平承担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政策性交叉补贴等费用。项目主责单位负责统一与公共电网结算电费。
多用户绿电直连对发电侧、用电侧的影响
对发电侧的影响
- 降低投资风险:多用户绿电直连模式允许一个或多个绿色电源向多个用户就近供电,降低了单一用户退出对项目整体运行的影响,从而降低了绿电直连项目的投资风险。
- 提高消纳能力: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提升集控管理能力、挖掘负荷灵活调节潜力等方式,提升新能源就近消纳能力,有助于发电企业更好地利用新能源资源。
对用电侧的影响
- 降低获取成本:中小用户可以通过共担输电线路投资运维成本的方式,降低直连绿电的获取成本。例如,自建线路的走廊成本和投资费用较高,中小企业负担不起,而新政策允许多用户绿电直连后,中小企业可以组团获取绿电。
- 满足实际需求:多用户绿电直连模式可以满足出口外向型企业全产业链绿电诉求和中小企业绿电需求,通过绿电直连“一对多”向整个产业集群供电,或对园区内众多中小企业提供绿电。
国家推进“算电协同”背景下算力中心对绿电直连接受度不高的解决建议
- 做好算电协同:利用新技术增加非实时类算力的灵活性,在风光大发时多用电,提高算力中心对风光电源波动性的接纳度。
- 促进算力卡国产化降本:改变算力卡在算力中心成本中的主导地位,降低整体供电成本,提高绿电直连项目的经济性。
- 绿色溢价向用户侧传导:建立绿电消费机制,将绿色溢价向用户侧传导,鼓励用户使用绿电,提高算力中心对绿电直连的接受度。
热点事件专业解读
此次发布的《通知》在绿电直连政策上实现了重要升级,从单一用户绿电直连扩展到多用户绿电直连,满足了更多用户的绿电需求,降低了投资风险,提高了新能源消纳能力。同时,明确了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在市场注册、交易、结算等方面的规则,为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提供了法律保障。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
结合时事的普法教育
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的实施,不仅涉及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利益,也关系到广大用电用户的切身利益。因此,在政策实施过程中,需要各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同时,用户也应了解自身在绿电直连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