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返乡病情加重可以申请评残吗-张宪兵律师|法行宝
2026-06-02 劳动纠纷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带病返乡病情加重是否可以申请评残”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详细且清晰的解答。

首先,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若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在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对于精神病患者,则由其利害关系人)是有权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带病回乡的退役士兵,如果他们在服役期间患病但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的条件,且病情在退伍后加重,他们同样可以申请补评残。

在申请补评残时,您需要准备一系列真实确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申请、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退役军人证(或退役军人登记表)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以及因战因公致残的档案记载或原始医疗证明。这里的档案记载是指您本人档案中所在部队作出的涉及您负伤原始情况、治疗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等确切书面记载。而原始医疗证明则是指原所在部队体系医院出具的能说明致残原因、残疾情况的病情诊断书、出院小结或者门诊病历原件,以及加盖出具单位相关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另外,根据《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这里的患病是指能够直接造成《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如果您在服役期间患有这样的慢性疾病,并且退伍后病情加重,您同样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补评残。

在申请过程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对您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可能安排您到指定的医院对军队医院证明的慢性疾病进行检查。如果审批机关认为您符合条件,会在《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批准您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补助及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综上所述,带病返乡病情加重的退役士兵是可以申请补评残的,但需要准备一系列真实确切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批。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