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可以收取别家做活动的费用吗-李玉芳律师|法行宝
2026-06-02 房产纠纷

物业是否有权收取别家做活动的费用,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活动在物业管理的公共区域进行,且物业提供了相关服务
    根据《民法典》第286条,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若活动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如广场、道路等),物业作为管理方,可基于“合理对价”原则收取场地使用费或管理服务费,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费用合理性:收费标准应参照当地物价部门指导价或业主大会决议,不得随意定价;
    • 服务内容:物业需提供实际服务(如秩序维护、清洁、电力保障等),若仅提供场地而无额外服务,则收费可能缺乏依据;
    • 合同约定:若业主公约或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此类收费条款,物业有权按约定收取。
  2. 若活动在业主专有部分(如商铺、住宅)内进行,物业无权收费
    业主对其专有部分享有独立使用权,物业不得干涉。例如,商铺业主自行举办促销活动,物业无权要求支付“活动费”,但可收取正常物业管理费(如垃圾清运费、水电费等)。

  3. 若活动涉及公共安全或秩序,物业可收取“保证金”而非“活动费”
    为保障活动安全,物业可要求活动方缴纳保证金,用于赔偿可能造成的公共设施损坏或突发事故处理。活动结束后,若无损失应全额退还。

建议:

  • 若您是活动方,可要求物业出示收费依据(如合同、政府文件),并核对费用明细;
  • 若您是业主,认为物业收费不合理,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商,或向当地房管部门投诉;
  • 物业收费时需开具正规发票,否则可能涉嫌偷税漏税。

如有具体场景或合同条款需要分析,可进一步向我说明细节。